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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敌人在我面前,不是逃之夭夭,就是一败涂地! (第1/2页)
南山镇。 烈日灼灼,热风呼啸自西北而来。 土狗骑士韩冰乐不可支,驾驶着大黄号,承载着堪称巨无霸的猎物,朝着镇内名气最盛的四海酒楼,缓缓驶去。 相比死去的大青羊,尽管已经巨大化,但对于体型仍旧不够用的大黄狗来说,这生活的重担有些承受不起,特别是某个不要脸,违禁搭便车的存在! 大宋世界,灵气充沛。 荒山大泽,湖泊江河,内有无数精怪妖魔,杀不胜杀,屠之不尽。 天地万物,有情众生,凡吐纳灵气,化生智慧,皆可称之为妖,换而言之,人类,昔日也曾是妖族的一员。 妖吃人,人猎妖,不过是弱rou强食,优胜劣汰罢了,谈不上斩妖除魔,维护正义。 四海酒楼,作为南山镇唯一的酒楼,自然有它的过人之处。 哪怕是最弱小的精怪,生命本质也发生了进化,它们rou身的强度几乎与易筋锻骨的三流武者相当,不说刀枪不入,但普通的凡铁兵器已经无法杀死它们了。 自然,普通的凡火也难以熬制烹饪精怪rou,这就需要特殊的火焰、厨具来处理,能够掌握这种本事的自然也不会是普通人。 他们有个特殊的名字,叫做厨师! 狼来了,狼来了!!! 妖兽进村了,大家都快跑啊!!! 南山镇集市上,陡然引起一片混乱。 等到细心胆大的人看到“狼”身上的年轻骑士,顿时松了一口气,不但不害怕,反而停留在不远处议论纷纷。 这里临近南山山脉,而狼妖肆虐的消息已经传遍整个方山郡了,不少武者纷纷赶来,或是进山猎杀精怪,或是直奔狼巢,斩将夺帅,一举成名。 可惜,能跟狼妖交手的一个也没有。 站着进去,躺着出来的倒是不少,镇民们已是见怪不怪,反而还带点欣喜。 这群武者虽然眼高于顶,看不起普通人,但重视享受,挥金如土,舍得花钱,个个都是大金主。 这些时日,也有不少武者成功猎杀山中精怪,吃又吃不完,带走嫌弃麻烦,只好高价买给镇上的酒楼饭店。 此时,看热闹的反而成了主流,时不时议论茅山派的老道士法术神奇,仙剑宗的少侠剑道无双,还有猛虎帮的好汉,拳脚霸道,气势威猛。 “好一只狼妖,气势非凡,真是威猛。” “也不知是谁家的小少爷,竟然能够以精怪为坐骑。” “你看后面的精怪,好大只!估计有两千斤!” “绝对不止了,看上去,体型比我家的老黄牛还要大。” “这可比昨天秦少侠带回来的兔子精还要大好几倍啊。”昨天见过那只红眼睛兔子精的婆娘吹嘘道。 “秦少侠的兔子精也不小了,总比文道长的刺猬精大吧!“此言一出,顿时引起附近知情人士哄堂大笑。 文老道是最近来南山镇的老道士,自称来自道门祖庭崂山派,也会一两手稀奇古怪的法术,比如搓一个小火球烧水,念两句急急如律令之类的驱邪咒。 可惜本领不济,喝醉后大言不惭,嘲讽猛虎帮的帮主是只病老虎,被几个猛虎帮的帮众听到了,一顿收拾,大失颜面。 为了挽回自己的尊严,维护崂山派的威望,竟然一气之下,跑到了南山深处,要降妖除魔,证明自己。 一番斗智斗勇,终于带回来一只海碗大的刺猬精。 估计,这只刺猬精还没成年呢! “不过,这只“狼”怎么跟我家的大黄狗模样差不多?”卖瓜老汉抱着小孙女,盯着大黄狗,嘴里嘟囔着,天下黄狗是一家,越看越像自己家养的。 大黄狗一个喷嚏打了出来,哼哼,老头儿,连你家狗爷都不认识了! 人还没到四海酒楼,消息便传来,一个高瘦的中年人早已提前在门外等候。 一身华丽的黑色绸缎,嘴角留着一撇小胡子,看穿妆打扮和气质,便知是酒楼的老板或者管事的掌柜。 “鄙人姓孙,如今忝为四海酒楼的老板。”孙老板满脸笑意,面对能够斩妖除魔的武者,态度极为恭敬,甚至可以称得上谦卑。 一边把韩冰引进二楼雅间,又吩咐几个候着的小二收拾精怪,嘴里还要不停的恭维着。 “少侠真是好本事,此番斩妖除魔,为民除害,我要代表南山镇的数万百姓感谢您!” “不知少侠尊姓大名,老弟也好让人多多传颂您的英勇事迹。” “呵呵,名字只是一个称呼而已。” “虽然只是与老哥初次见面,却感到万分亲切,小弟不才,老哥便称呼我正义吧!” 韩冰云淡风轻,拍了拍大黄狗的大脑袋,顿时恢复原型,没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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