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班班主任_第十五章 天台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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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十五章 天台 (第1/1页)

    林某人对方姓某人的仇恨 1!

    林某人拿着一根水管冲洗着厕所,看着厕所里那些脏东西,他内心的恨意便止不住的漫了出来。

    他原本以为这个向无敌很好说话,因为有那个感动的热泪盈眶的学生作为前车之鉴,所以,他也想展现一把自己幼儿园影帝的演技。

    在林某人的剧本里。

    具体的步骤,应该是:向某人找到他——教育他——他被‘感动’——展现自己的演技——向某人满意——放过他林某人——然后林某人得意的离开。

    而现实的剧本是:向某人找到他——剧终。

    当向某人得知他是方姓某某人班上的学生之后,根本就不听他的胡说八道,直接让他扫厕所。

    他林大少,何时扫过厕所?

    然后呢?

    然后……

    他林某人就开始了平生的第一次扫厕所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夕阳西下,断肠人,在医院接肠。

    晚霞这东西,很美丽。

    就在林白云同学扫厕所的时候,方白走到了学校的顶楼,也是教学楼的最高一层,俗称天台。

    天台这地方,出过很多事。

    比如某些情侣做一些要被和谐的事情啊!

    还有一些想要混社会的学生在这地方约架的,说什么放学之后等着,就在天台解决什么的。

    总之,天台是个很神奇的的地方。

    方白很喜欢来天台。

    因为这里周围千米内是距离天空最近的地方。

    他喜欢躺在天台的中央,睁开自己的眼睛,看着广阔的天空,感受自己的渺小,这个时候,他的心灵会陷入一种很宁静的状态。

    在佛家之中,这叫入定。

    有些人觉得入定是一种境界。

    其实不然,入定,就是让你内省。

    佛这个东西,其实很棒。

    方白就很喜欢佛,也很喜欢道。

    有人说佛本是道,这个道,并非道家的道,而是心。

    佛和道其实都是一种追求。

    网上有这么一种言论,什么乱世佛教封山避世,道教下山救世,盛世佛教开山迎香火什么的。

    还有什么,佛前一跪三千年,未见我佛心生怜等等。

    其实这些言论,都很偏激,而且,很无知。

    方白从不看佛经,但是他喜欢佛。

    因为佛,说的不是信仰,是一种修行。

    其实佛和道是相反的一种的修行,佛说的是束缚身体,然后以修身的方式去修心。

    而道,说的是束缚内心,然后以修心的方式去修身。

    佛之所以要戒律,便是因为佛看懂了人性,也看懂了人心,所以必须用戒律去束缚身体,束缚了身体,便再束缚内心。

    至于上面的言论,真的有些幼稚。

    做事是人又不是佛,凭什么把一切都强加在佛的身上?

    佛有让你跪吗?

    没有吧?!

    所以你跪下了,我就得救你?

    你不觉得很像道德绑架吗?

    至于那个盛世开山,乱世封山……当年参与战争的就真的没有修佛的人?

    所以吧,方白从来不相信这些虚假言论。

    因为世人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确,总会贬低另一个对象来拔高自己的形象。

    在夕阳的照射下,方白搭着二郎腿,双手枕在脑后。

    傍晚的天空,显得有些孤寂。

    时不时飞过的一两只飞鸿,却也让天空多了一丝生气,说白了,就是有人味。

    方白一直没想过自己会当老师,而且还会当班主任。

    班主任这东西,当久了,会短命。

    方白就记得,他认得的一个老教师,寒假的时候就去做了心脏搭桥手术,为啥?气的呀!

    所以说,有一句话说的真的很对。

    每一个人,终究都会成为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模样。

    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。

    方白也有梦想。

    只是方白的梦想……

    就是那啥……

    那啥?

    哪啥?

    就是那啥啊!

    哪啥?!

    哎呀,就是抽到那个什么一厘米什么的。

    真的是,这么羞耻的话题,说太清楚会被和谐的。

    反正大致就是这样了。

    要是一直抽不到呢?

    那就十八厘米好了。

    他嘴里叼着一根烟,然后拿着从林某人那里坑来的打火机,哒的一声点上,别说,还挺好用。

    其实他方某人并不是一个喜欢安逸的人。

    从读书的时候开始,他就是一个喜欢浪的人,就是那种划船不靠浆的那种。

    方白觉得自己很寂寞。

    他很想找自己的发小打游戏,但是这个世界被修改过了,没有那些经典的游戏,有时候真的很烦,连那种一刀999,我是渣渣渣的游戏都没有。

    想一想,也觉得悲哀,想玩个游戏吧,得,还是别玩了。

    “嗷唔,我是一个靓仔!”

    “嗷唔,嗷唔,嗷唔,靓仔!”

    “我是一个靓仔,来自大草原的靓仔!”

    “靓仔,靓仔,靓仔,最靓的仔!”

    就在方白身体寂寞,精神也寂寞的时候,不远处传来了一阵鬼哭狼嚎的歌声。

    歌词就在重复一个意思:他是个靓仔。

    方白从地上坐了起来,眺望远方,便看到一个人影在远处,拿着一把破吉他,疯狂的嚎叫着。

    似乎,很兴奋的样子。

    此时的赵刁真的好像给自己的mama打电话,大声告诉她,这个世界终于有一个人愿意叫他靓仔了。

    这一声靓仔,简直就驱散了他人生的雾霾。

    有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,也有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。

    刁毛这两个字,伴随了赵刁十几年。

    已经差不多成为了他的心理阴影,他多么想听到一个人叫他一声靓仔。

    一个人一个不经意之间的举动,或许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。

    比如……街上的妹子多看了我几眼,是不是喜欢我?!

    不是喜欢我?那看我干什么?!

    所以她们一定是喜欢我!

    “靓仔,你在这天台干什么?”

    就在赵刁发泄着自己的兴奋之情时,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道声音。

    听着这让人陶醉的呼喊声,赵刁死死的咬着自己的嘴唇,不让自己笑出声……

    “方……方老师!”

    赵刁停止了自己的弹奏,十分有礼貌的对着方白鞠了一躬。

    “在天台唱歌?”

    方白夹着烟,一屁股坐到了墙角下,招呼着赵刁也坐下。

    “那个……嘿嘿,随便吼几嗓子。”

    赵刁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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