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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章:逛街 (第2/2页)
云北歌满眼疑惑,弘财靠到他身边解释起来。 “所以,这边的客人多是大宗交易,或对某一种稀缺灵材有专门的需求,才会来此商号中购买,年轻一辈就更少来了。” 指向西边,“一般来商岛的年轻人,都喜欢逛岛西的散市。” 云北歌不解,“散市?” “对!”弘财淡笑。 “散市里都不是商家买卖,一般是修士行走仙域,或探索仙府,或猎兽探险,所得的灵材宝物。总会有用不上的,就拿到商岛来碰运气。万一卖出去,换些灵石也是好的。” “而且,散市的东西不确定,什么都有。但要自己去掏,价格也比商号里便宜得多。” “所以我们来商岛,一般都把时间花在散市中。也不乏运气好的朋友,以低价掏到极好的灵宝。” “哦。”云北歌明白了,“就是捡漏儿呗!” “......”弘财一怔,第一次听到这么个词,笑道,“你这么说,也对。” “不过,也别抱太大希望。真有好东西,人家自己就留着了,不会拿出来卖,只当同辈寻乐罢了。” 说着话,西区到了,眼前的景象也立时与别处不同。 只见,这边没有刚入易市的那种宽阔街道,更没有两边的整齐屋舍,就是一片巨大无比的空地。 修士们随意占一小块地方,把要交易的东西摊在布上,就是摊位了。 而且,货品参差不齐,真是卖什么的都有。 云北歌随便看了两个摊位就发现,原本挺大的一帮人,就剩秦妃、角影和弘财在身边了。 “他们呢?” 秦妃道:“进了散市当然是各自掏货,还聚在一起干什么?” “哦。”原来是自己逛自己的去了。 这时弘财也道:“我也先告辞片刻了。” 指着一个方向,“在那边,凌云阁的师兄妹们也摆了摊位,三位若闲来无事,一会儿可以去逛逛,咱们到时汇合。” 云北歌自无不可,当下与弘财告别,继续在散市中闲逛。 然而,正如弘财所言,在这么大的散市中掏到一点喜欢的东西,真的不是容易的事。 土鳖接连转了一个时辰,一件入眼的东西都没看上。倒是秦妃买了不少,都是阵盘、符篆之类的实用小玩意儿。 角影也想买,看上一把破旧的仙阶一品短剑,风属性,且用料扎实,正适合角影神出鬼末的风格。 虽然有点破损,可云北歌告诉他,买回去修修还能用。 角影就动心了,实在是他现在用的短剑太寒酸。从修罗界带过来的,连灵器都算不上。 可惜,大叔忘了,他太穷,买不起。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,却是空欢喜一场。 但是,那把短剑确实喜欢,最后角影大叔没办法了,带几分尴尬的看向了土鳖。 “能......借我点钱吗?” “借钱?” 土鳖倒是有钱,渡叶买长春功的七块上品,还有向东阳和公子逸找他学功夫时送来的好多贵重灵材,都在秦妃那儿放着,正经是一笔不小的财富。 可是土鳖一想,买一把二手的灵剑,单风属性,还特么没便宜多少,不如有空的时候亲自帮角影打造一把来的更实惠。 于是对角影道:“盯着点黑魔金、雷击石和四阶以上的风属性内丹,等回长宁郡,我铸一把好的送你。” 角影一听,登时大喜,“你会?” “废话!”云北歌瞪眼,质疑什么不好,你质疑哥的铸剑水平? 指着那把破剑道:“肯定比这把强!” 扔下这句,云北歌便追着秦妃继续瞎逛去了。 土鳖发现和秦妃一起逛街感觉还挺好,是他前世从未体验过的。 倒是角影怔在当场,看着云北歌的背影有些无所适从。 大叔...... 大叔从未被人送过东西,何况这个人是云北歌,魔族仇敌的儿子。 ......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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