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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九十二章 音乐之都(一) (第3/3页)
容和煦,温文尔雅,没想到实际的性子这么火暴。 “笨蛋!快住手!”另一辆篷车上面的希莉丝大喊,那青年身后也响起一个怯生生的声音:“哥哥。”他猛地顿住脚,急忙转过身:“菲,你不能出来!” “哥哥,你又得罪人了?”车帘掀起,探出头的是个瘦弱的少女,视线定在杨阳脸上,“对不起,我代他向你们道歉。” 什么状况?众人面面相觑。 ****** “请不要责怪哥哥,一切都是我的不是。” 名叫“菲”的少女叙述了事情的经过,原来她百无聊赖掀起车帘时,看见坐在篷车后面弹奏歌唱的维烈,以及围着他的观众,心生羡慕说“如果哪天也有这么多人听我演奏就好了”,使她的哥哥尼可勃然大怒,冲出来引发了一场事端。 杨阳等人听得云里雾里,莎莉耶首先质问:“你老哥脑筋有问题啊?维烈弹得好干他什么事?你要是嫉妒也罢了,你又没怎么样,他还发什么火?” 尼可朝她怒目而视,菲却毫无反应。肖恩发觉不对,观察她的视线角度和莎莉耶所站的位置,恍然大悟。 “你……”他故意在她耳边击掌,没见到应该出现的惊色,肯定了自己的猜测,“听不见是吗?” 此言一出,每个人都吃了一惊。菲绽开笑容:“是,我听不见,所以我哥才老是生气,为我打抱不平。”尼可忍无可忍地大喊:“当然了!你明明弹得那么好,是那些人不懂得欣赏!” 一个聋子弹的曲子,能好听到哪去?昭霆等人眼光交汇间,都传递出相同的怀疑。 杨阳却道:“你不是天生听不见,是吗?”她刻意放慢速度,方便对方读唇。看出她的体贴,菲笑意加深:“嗯,大约六岁时,疾病夺去了我的听力。家母很会吹笛子,受她影响,我也想成为音乐家。可惜我那时侯太小,只记得基本的指法和几首曲子。从大家的反应来看,我吹得也不好。” “胡说!你吹得最好了!”尼可依旧无原则地抬高meimei贬低他人。杨阳看向维烈,他点点头,道:“笛子我不是很拿手,不过还会一些,不介意的话,我可以指点你。” “真的吗?”菲喜出望外,高兴得忘了女孩的矜持,一把握住他的手,“我就是愁找不到老师,谢谢你!现在就开始吧,请务必指导我!” “呃……好的。” 目送维烈被拉着走向自己的篷车,昭霆第一个表示不解:“她又听不见,干嘛这么热心呢?”耶拉姆揣摩道:“可能是为了母亲的遗愿吧。” “那个男人,是不是在打什么主意?”尼可的语气弥漫着一股酸意。杨阳啼笑皆非:“请放心,维烈是个正人君子,不会对你meimei有非分之想。” “何况你meimei又不是什么美人,就算维烈要献殷勤,也不会选她这种的。”莎莉耶比她尖刻得多,说得毫不客气。尼可脸色臭极,顾及她是小孩,抡起的拳头没有挥下去。见状,几个稳重的心道:这人虽然是个粗人,倒也不是完全没可取之处。 “干嘛,你想打人?”昭霆挡在友人面前,威胁地握住剑柄。尼可悻悻然一哼,转身钻进车子。 “被卷进奇怪的事件了哪。”希莉丝下了个评语。朱特笑着接口:“称不上事件,充其量只是个小插曲。” ****** 出乎杨阳等人的预料,这段小插曲竟发展成影响行程的大事件。 第二天上午,维烈正在教菲吹奏简单的小调,商队主人加林亲自来访,开门见山地道:“维烈先生,我想推荐您参加春之礼赞,不知您意下如何?” “春之礼赞?”包括维烈在内,同车的三位男性都露出困惑之色,菲则是瞠目结舌。 “您不知道?”加林也是一讶,他原以为冒险家消息都很灵通。尴尬地清清嗓子,他开始叙述。 再走约莫三天,就是著名的「音乐之都」伦琴。伊维尔伦地灵人杰,孕育了大批学术人文方面的人才,但艺术气息最浓的,还是伦琴。建于古世历早期,历经战火存续至今。深厚的文化底蕴是伦琴人的骄傲,丰富的艺术修养也是伦琴人自豪的资本。除了每年七月固定的「音乐祭」,还经常举办大大小小的演奏会、辩论赛、戏剧和歌舞等节目吸引各地的同好。 所谓的「春之礼赞」,是针对今年的隆冬,带有宗教性质的表演赛。据说盛况空前,规模远超过历届的音乐祭,受邀的都是响当当的大人物,能够登台演出的也无一不是技术顶尖的大师。如果贵宾有信心,也可以另外推荐优秀的人才参加,与选手一较高下。 维烈谦虚道:“我只不过是个默默无闻的吟游诗人。” 加林发出爽朗的笑声,打断他的自谦:“别看我这样,我也是评审之一。昨天我听了你的演奏,非常棒,伦琴有些出名的竖琴手还远远比不上你。虽然发音不是很正统,但音色很不错,稍微训练一下保证红。” “这——”维烈还没答话,菲已经抓住他的手,兴奋地连连摇晃:“答应吧,答应吧,维烈先生!加林先生的名头我听过,他推荐的人不会错!” 维烈还在犹豫,这时,兼任商队领袖的评审状似无心地抛出杀手锏:“对了,我记得冠军的奖金是五千金币,还有传说中亚利安族使用的乐器。” 背负千亿悬赏的头号罪犯毫不动摇,坐在他旁边的褐发少年却当场变了脸色,重重拍在他肩上:“维烈,就看你的了!” “……”黑发青年被他的气势压倒,乖乖点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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