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东厂当缝尸人那些年_第二百八十二章 天字一号尸体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二百八十二章 天字一号尸体 (第2/5页)

蓉一打听才知道,阳九作为天字一号缝尸人,可是有特权的。

    这些普通尸体,就交给普通的缝尸人去缝,而阳九有更重要的尸体要缝。

    李芙蓉碰了一鼻子的灰,心情很不爽。

    仔细想想的话,还是觉得李星河说得对,该去见见那贱人了。

    当年她离开长安时,武三月只不过是个刚进宫的秀女。

    十年的时间,真的很漫长啊。

    父皇驾崩,大魏江山竟落到了武三月的手里。

    听到武三月登基的消息时,李芙蓉几近崩溃,山野间尽是她的哀嚎。

    如今她回来了,该是李家的东西,旁人休想拿走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东厂。

    魏忠贤站在院中,看着星空。

    今夜无云,星光璀璨。

    阳九从一侧走来,抱拳行礼,道:“拜见督主。”

    “钱公公真的同意缝尸?”魏忠贤沉声问道。

    阳九道:“是真的。”

    无论真假,尸体已经缝好,说什么都晚了。

    其实让钱正文早点入土为安,也很不错。

    多年过去,魏忠贤一直都很忙,忙到忘记了罢了。

    “天字号房只剩下两具尸体了吧?”魏忠贤又问。

    阳九点头道:“不出意外,今晚就能缝完。”

    “阳九,你不愧是有史以来最出色的缝尸人。”魏忠贤的这称赞,可是发自肺腑。

    东厂缝尸人创建以来,的确出过很多优秀的缝尸人,但跟阳九一比,全都暗然失色。

    比如说三爷,已经是魏忠贤遇到的最出色的缝尸人了,跟阳九还是没法比。

    阳九笑道:“全靠督主栽培。”

    “去忙吧。”魏忠贤朝外摆手。

    来到天字二号房,寒玉棺中的尸体,让阳九都是不寒而栗。

    这是一具被烧得皱巴巴的女尸。

    有一把短刀从后脖子刺入,径直刺穿了喉咙。

    将人烧成这样,百分百活不成了,还需要在身后放冷刀?

    古时候真是视人命如草芥,无权无势的普通人不能算是人,所以绝对不能对封建王朝抱有任何幻想。

    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,不过是用来骗普通人的。

    看缝尸记录,共有八个缝尸人,因这女尸而亡。

    官府不断安排缝尸人缝同一具尸体,基本上是这尸体很重要,需要尽快缝好。

    不然的话,就算缝尸人的命不值钱,也不能老让缝尸人去白白送死吧。

    那八个缝尸人都是离奇死亡,简而言之,就是这女尸本身不会伤害人,只是缝尸人没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尸体缝合。

    “姑娘,别藏着了,我都看到你了。”阳九正要点香,勐然看到有虚影一闪而过。

    那虚影肯定是这女尸的灵魂。

    “那我先帮你缝尸,你不要捣乱。”阳九点上香,伸手去拔女尸喉头的短刀,竟然拔不出来。

    女尸的灵魂从一侧飘出,道:“没用的,很多人都尝试过了。”

    想要拔出这把短刀的人,不仅仅是死掉的那些缝尸人,更有武功高强的高手。

    阳九拼尽全力,都是不行,无奈地道:“你不介意我将你的脑袋砍掉吧?”

    “你说什么?”女尸的魂满脸震惊。

    被烧烂的尸体,倒是没有影响到女尸的灵魂,如莲萼般的脸,清爽干净。

    阳九笑道:“很明显,并非你不想有个全尸,而是这把短刀有古怪。”

    以阳九的功力都拔不出来,此前的那些缝尸人更得吃瘪。

    其实在燃香前,大可先试着拔出短刀,要是连短刀都拔不出来,还缝个鬼。

    “你看,我将这里砍断,不就能将短刀弄出来了?”阳九笑着解释。

    女尸的魂很是害怕,嘎声道:“话虽如此,可是……”

    却见阳九已是拿出饮雪刀,对准了女尸的脖子。

    女尸的魂没有反对。

    当她的尸体上的脑袋被阳九砍掉,灵魂的脑袋也是离开了肩膀,搞得她不得不拿手扶着。

    刚才死活拔不出来的短刀,现在很轻松就能拿出。

    显然这短刀的主人用了某种特殊的手法,就是要让人无法将短刀拔出来。

    但那人绝对不会料到,竟会有缝尸人胆敢砍掉尸体的脑袋。

    脖子断掉的那一瞬间,任何术法都会失效。

    缝尸人都在战战兢兢缝尸,谁会傻到将尸体的脑袋砍掉,然后再辛辛苦苦缝上去?

    看到短刀掉落,女尸的魂也很震惊,想不到拔出短刀的法子,竟是砍掉她的脑袋。

    死后被砍掉脑袋,一点都不觉得疼,就是感觉有点怪怪的。

    香已经燃烧了一小截。

    哪怕砍掉了女尸的脑袋,缝合的难度也不大。

    顷刻间,阳九已是将女尸的脑袋缝了上去。

    女尸的魂摸了摸自己的脖子,脑袋又回来了,而且还很牢固。

    《生死簿》随即出现,开始记录这女尸的生平。

    这女尸名叫秦蕾,生来腿部就有残疾,走路时一瘸一拐,没少被周围的人嘲笑。

    “瘸子瘸子,长大嫁狗子。”同龄的孩子只要看到秦蕾,就会聚过来朝她这样大喊。

    狗子是方圆十里最有名的傻子。

    狗子比秦蕾要大好几岁,经常不穿衣服跑出去。

    秦蕾在很小的时候,就已下定决心,此生不嫁人。

    嫁给狗子那种人,还不如一个人过来得有趣。

    从小就很喜欢花花草草的秦蕾,长大后,也很会照顾花花草草。

    许多难种的兰花,在她的巧手下,长势都很好,而且很快就会开花。

    那些有钱人家,向来都喜欢在家里养一些兰花,用来彰显他们的风雅。

    秦蕾凭借会种花的手艺,在当地的富人圈里非常吃香。

    甚至有的富家公子,对她展开攻势。

    若能将秦蕾娶进家门,那秦蕾就不让秦蕾再帮别人家种花,到时候其余人想看稀有的兰花,只能来他们家。

    有这种打算的人家非常多,搞得秦蕾不胜其扰。

    已经攒下不少银子的秦蕾,决定离开这个她从小长大的地方,反正爹娘都已仙逝,在这地方她已无牵无挂。

    此生既然嫁不了人,还不如到处去看看,也算不枉此生。

    秦蕾做梦都没料到,正是这个决定,反而将她推向了罪恶的深渊。

    刚离开小镇,还没上官道,她就被一群人给绑了。

    带头的人秦蕾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