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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00章 (第2/4页)
南惊奇的时候。 他把视线中能看到的红丝线全都拔了出来,然后用塑料袋小心的包了起来,小心翼翼,连枝枝叶叶都没有敢擦到,因为他知道红丝线是多么的珍贵和难以寻找,今天也就是他运气好,要不是自己多留了一份心,自己很可能要和这几株草擦肩而过了。 采完了红丝线之后,皓南拿着木棒跑出了好远,没跑几步就挥舞几下,确定红丝线的气味不会再把七步蛇给引过来。 就这样,很谨慎地走出了密林的深处之后,到了密林外沿的地带后,皓南就加快了速度,最后终于跑出了密林。 皓南也不急着回家,他先去城乡结合部,在摊子小贩那随便买了件汗衫,穿在了身上,然后才大摇大摆的赶回了家。 到了家之后,皓南就开始了炼制药丸大计。 虽然医术有中医和西医之分,但是对于重症病来说,皓南一直认为,中医的药丸和药材的熬炼,制作成丹药,是可以让人体最大化的吸收,从侧面来说也可以缓解乃至更好的治愈病症,再者他根据修复系统的阐述,更是决定要制作丹药。 皓南将红丝线、英莲草等等的药材,连根带叶全都洗干净,然后放在阳光下暴晒一天。然后放在石臼里,全部捣碎成粉末,然后置于消毒皿中消毒、备份。 做好了这些,皓南接下来的工作是要炼蜜。 他从蜂蜜罐里,倒出了400克的蜂蜜,然后添加些水,倾倒在钢中锅里,煤气烧火,进行熬炼。 炼蜜的目的在于去除杂质,破坏酵素,杀灭细菌,蒸发水分,从而增强它的粘黏性,从而能让药丸更好的成型。 皓南先用武火将蜂蜜熬地沸腾,然后才关小了火,改为文火慢熬。时刻注意控制火候很重要,一个老道说得好,精工出细活,熬蜜的时候,首先就是要耐心,蜂蜜能不能熬制好,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最终药效的发挥。所以皓南很认同精工出细活这道理,在炼药的时候,这种体会尤其深刻。锅里在熬的同时,他也端起了一碗凉水,随时地注意观察蜂蜜的颜色,当发现蜂蜜泛起黄色泡沫的时候,他拿一根竹筷子在蜂蜜中沾上了一滴,然后把竹筷子挪到凉水碗上面,让蜂蜜滴入水利。这时他发现,蜂蜜在水中不散开,反而沉入了底下。这种情况俗称“滴水成珠”,也就是意味着蜂蜜熬好了。 接下来,他将熬炼好的蜂蜜倒入消毒皿中盛放的药粉内,并且加以搅拌。皓南边倒蜂蜜,边调药粉,在基本上看不到干的药粉的时候,他就停止了加蜜。调好了之后,他就犹如和面一样,将药粉和蜂蜜在消毒皿中和成团状。 虽然皓南也经常看仙侠小说,小说中经常会有主角身有宝鼎,然后从体内催发出火焰,炼制丹药的场景,灵丹妙药几乎都是这样得来的。但皓南却不敢奢望自己能有这种本事,在现实世界中,只有能切切实实治好病的才是好药,而皓南相信只要掌握了一些药理知识,注意细节,制作药丸也不是很难。 在和好了药之后,皓南就将那些药团捏成了丸形,当然这个制形没必要太过苛刻,大概的一个小药丸的形状就行了,最主要的是其中的药理成分。 忙完了这些后,皓南抹了抹额头上渗出的汗珠,看着眼前摆在瓷盆里的八颗药丸,不由得露出会心的一笑。 “终于是做好了。”虽然炼制的过程并不怎么难,但是却要求炼药人格外的用心、专注,也是很耗费精神的一件事情。 炼好了药之后,原本皓南是想给杨朵,让她带到学校里去给吴香的,但是转念一想,还有一些服用的注意事项,他怕杨朵会忘记了,所以他准备自己把药送给吴恬,告诉吴恬的话,她应该能督促她的meimei服药。 皓南这样想着,给吴恬打了个电话,告诉他自己晚上会去她的学校一趟,电话另一端的吴恬是又惊又喜,她没想到皓南所说的药这么快就制作好了。 傍晚时分,华灯初上,夜色迷离。皓南手里抓着个塑料盒,里面装着的是八颗秘制药丸。因为这是他根据修复系统的提示自制的,作为创始人,皓南给这药丸起了个很霸气的名字—定心丸。 他今天也是兴致高涨,想要趁着夜色逛一逛青城市,于是从家里走到了吴恬所在的华通大学,足足走了又半个多小时,来到华通大学门前的广场时,已然是头上冒汗了。 华通大学,是青城市数一数二的名牌大学,尤其是注重经济金融方面的教育,很多企业管理者,或者是经济学家,都是华通大学的校友。这也使得这所大学,被冠以“企业家摇篮”的称号。很多学生的家族都是办企业的,他们进入华通大学,自然是在企业和金融管理方面深造,从而能够继承家族的企业,再加上它高昂的学费,普通人家缴纳不起,所以它也是一所著名的贵族学院。 皓南走到了由青石台铺成的学校广场前,望着门口那气派的两扇巨大的拱门,还有那“华通大学”四个金色大字,皓南感叹,果然是贵族学院,连这大门都要竖两个。 傍晚时分,正是学院里学生们自由活动的时间。虽然是贵族学院,但是在这时间段,门卫的管理却是松懈的。 皓南瞧准门卫正在吃饭的时候,刚想混在学生堆里面走进学校的时候,突然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。 “喂,收破烂的!怎么,连你这种人也能进华通大学?” 话语中包含的嘲讽再明显不过,而且说得很大声,在皓南的耳边响起,也感觉格外的刺耳。 此时,周围的华通大学的学生们,纷纷用异样的眼光看向皓南,虽然他们不确定他是不是收破烂的,但是对于他那普普通通的穿着,却是充满了鄙视。 华通大学的学生,非富即贵,皓南这样的着装,在他们看来,就是一个字:穷! 皓南却不在意这些,他听的说话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耳熟。 皓南扭头一看,来人一身西装打扮,人摸狗样的,手里拿着个真皮的篮球,却是孙坤! 四目相对的时候,后者的眼神中冒出了汹汹的恨意,很不友好。但当孙坤看到皓南眼中的那抹冷意时,他心底也是一惊,因为上个礼拜六那天,无论是皓南打架的身手,还是他那鬼斧神工的医术,都是让孙坤为之一震,他知道皓南不简单。但很快,他又挺了挺胸膛,表情又重新嚣张起来了,因为他身边还跟着一帮人,这些都是孙坤的同学,也是他的跟班。对孙坤众星拱月,趋炎附势。 孙坤有跟班傍身,自然就消除了心中的顾虑。 “哟,收破烂的,华通是你能来的地吗?你来不会是收破烂的吧,哈哈!”孙坤手里一边抛着篮球,一边轻蔑地看着皓南,出言嘲讽道。 自从上次郊游的事情,被皓南教做人了,孙坤很是不爽,于是就派人打听皓南,原来以为皓南的背后有什么背景,谁知道原来就是一收破烂的。欺凌弱小的这种事情,孙坤没有少做,在他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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